本企业麦寮园区为响应政府推动之海洋复育工作,同时为履行环境影响评估承诺事项,透过云林县政府推荐,自2008年起本企业与云林区渔会合作进行海域增殖放流作业,迄今已经14年,为逐渐枯竭的海洋资源注入一线生机。
2021年共施放四丝马鲅(午仔)33.45万尾、黄腊鲹(红杉)5.1万尾、黄锡鲷22.4万尾,合计60.95万尾,14年累计放流数量目前已经达到678万尾。本年度施放作业在6月25日于云林县四湖乡箔子寮渔港举办,因新冠肺炎影响,少了以往邀请小学生及媒体采访等活动,改以事后在本企业「咱的好厝边-台塑企业麦寮园区」的脸书粉丝专页宣传办理的结果,欢迎同仁可查阅相关贴文讯息。
本企业历年海洋保育增殖放流(鱼苗放流),均遵照渔业署公告之「水产动物增殖放流限制及应遵行事项」进行作业,其中规范鱼种选定、来源证明、通过药物检验、申请放流规范等,与坊间所进行的海洋放生,可是有大大的不同,以下跟企业同仁分享海洋保育增殖放流的准备工作:
(一)放流鱼种之选定
鱼种的选定,就要仰赖当地的专家「云林区渔会」的建议,依照渔会的了解,适合当地生长的鱼类、以往常出现现在却变少的高经济鱼种,才是云林沿海渔民期待的高经济鱼种。因此,放流的鱼种就以四丝马鲅(午仔)为主,再混搭其他鱼种进行;鱼苗会驯养至6公分体长后再进行施放,以提高下水后的存活率。
(二)进行合法孵育作业
法规中提到的来源证明,就是要控管鱼苗来自合法的育苗场,一般养殖所需规格为1-2公分之鱼苗,以本企业需要之大型鱼苗因驯养期拉长,将会增加养殖损失的风险,因此鲜少合法育苗业者愿意配合,这个作业项目也是需要云林区渔会的帮忙,仰赖其居中协调、协助企业及当地渔民把关鱼苗品质。
(三)潮汐确认及日期选定
适合种苗孵育的时间是春天之际,经过驯养之后大约在6月份期间会生长到我们放流所需的规格,而日期的选定又要考量潮汐,因此早在投入种苗孵育之前,就会约略敲定执行放流的日期,以利相关作业进行准备。
(四)检疫作业
增殖放流的一项关键,就是放流的种苗必须经过法定的药物检验,经检验无硝基呋喃类( Nitrofurans ) 、孔雀绿( Malachite Green )及氯霉素(Chloramphenicol )等药物残留,以确保种苗健康、不影响当地海域。
(五)申请合法放流作业
我们企业执行的增殖放流作业,必须要检附前面提到的资料,向当地主管机关云林县政府申请合法放流,待核准后,本企业跟云林区渔会就会依照预定的日期进行施放。
(六)种苗运送及施放
协助种苗孵育的育苗场,远在屏东佳冬跟高雄弥陀,又种苗十分的脆弱,因此为了保持种苗的活动避免损及种苗健康,运送过程会全程供氧,并监控水温避免水温过高造成种苗死亡损失。而在施放的部份,则需要考虑鱼苗的种类进行作业,如四丝马鲅(午仔)仅能以人工接力、或弔桶等方式进行水下放流;其他仿头、红杉等则可以采较为便利的鱼梯式进行放流作业。
鱼苗入海后不会只停留在原地,会随着群体、海流等到处栖息,种苗也无法以生物标记、剪鳍、打鱼标或其他种种方式进行放流成效统计,所以只要论及增殖放流的成效,都非常难以明确的统计。不过,我们可以从更巨观的角度看待海洋复育的推动成果,以增殖放流的作业而言,渔业署自2002年开始,委讬台湾渔业永续发展协会进行鱼苗放流工作,迄今每年平均放流数量约达八百万尾鱼苗,加计本企业每年约投入六十万尾鱼苗,纵使不计入其他私人投入的放流作业,每年合计约投入860万尾鱼苗;统计云林县沿海近几年的渔获量也逐渐增加,显示在政府引领的增殖放流作业下,让逐渐枯竭的海洋慢慢活络了起来,很高兴本企业正参与其中;未来,本企业会持续参与海洋保育增殖放流的推动,实现创办人「取之于社会,用之于社会」的精神
(渔获资料源自渔业年报,目前资料公布至2019年)
(台塑企业 总管理处提供,2021/09/03)